******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有限公司办学地址和校长变更事项,我局决定予以批准。
????办学地址:由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141号兰胜台变更为沈阳市
????于洪区沙岭路173-3号;校长:由杨中国变更为沈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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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止,共7天。
????3.受理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于洪区政府北楼407室;
????4.受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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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