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辽宁省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辽民发〔2009〕14号)、《沈阳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及动态管理暂行办******委员会复评和于洪区民政局党组会终评,确定了2024年度区本级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现将评估等级结果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一、3A级社会组织(2个)
于洪区慈善会、于洪区中小企业商会。
本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公示7天,时间从2024年************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鉴民,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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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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