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连山区泰康路排水改造工程-穿越葫支线防护套管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备案。以葫发改审发【2022】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葫芦岛市连山区泰康路排水改造工程-穿越葫支线防护套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原老泰康路,起点为海航路沈山排水泵站附近,终点为锦葫路南侧铁馨园附近
2.工程规模:
专业工程: 60米1.55米孔径管节穿越铁路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
葫芦岛市连山区泰康路排水改造工程-穿越葫支线防护套管工程施工
工程内容包括:管线施工采用水平定向钻工艺,经过铁路段,需进行涉铁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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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3.8
4.工期要求:2024年12月19日 开工至 2025年01月18日 竣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各方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崔志刚 | 姓名: | 崔志刚 |
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53-1号 | 地址: |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4号楼02门市 |
邮编: | 邮编: | 125000 | |
联系人: | 陆先生 | 联系人: | 崔志刚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崔志刚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