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52646
******医院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医疗责任保险
1.保费金额:2,320,000.00 元
(二)公众责任保险
1.保费金额:4 万元
★ 履约期限:投保期限自 2025 年 2 月 21 日0时起至2026年2月20日24时止, 以北京时间为准。
******大学附属第四医 院,甲方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及条件:在中标 30 日历天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后 10 日历天内通过 电汇方式一次性全额付款,中标单位须 在收款 2 日历天内提供保单和发票,完 成投保工作。
******委员会调解 机制认可。
******医院具体追溯 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0 时起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 24 时止。
合同履行期限:投保期限自2025年2月21日0时起至2026年2月20日24时止,以北京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采购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6日14时00分至2025年02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号东宇大厦18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供应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须致电代理机构进行相关备案事宜。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投标人(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3. 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在文件递交地点进行自行解密。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号东宇大厦18层会议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联系方式:孙工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号东宇大厦18层
联系方式:赵婧涵024-******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沈阳南五马路支行
******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婧涵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