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沈阳海关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mh-014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96,000.00元)
四、项目内容:沈阳海关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运维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对支撑关区政务、业务运转的门户网站、hb办公系统及其扩展应用等关级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展数据库备份、日常巡检、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定制开发及功能变更等相关工作,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沈阳海关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运维服务需求》。
五、项目要求:
(一)提供5×8小时工作时间软件故障日常维护服务,7×24小时电话、微信群技术支持服务,以保证第一时间内软件系统恢复正常运行、业务正常开展。
(二)一般的技术问题,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解决故障;遇到突发事件和重大技术问题,由供应商派出专业技术团队赶赴现场提供服务。
(三)定期对软件系统及运行环境进行检查,对于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运行环境硬件问题及时告知客户,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保证系统稳定性。
(四)按需求方提出的关于沈阳海关关区政务、业务运转的门户网站、hb办公系统及其扩展应用等关级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定制功能需求及要求进行开发,准时提交产品。在系统试运行阶段,对所有用户提供系统操作培训,在系统上线运行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和问题应答。
(五)必要的情况下,为我方提供完整项目周期的各类技术和业务说明文档,以方便系统日后的运维和升级所需。
(六)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在进行需求变更、软件升级、系统运行环境迁移等工作前,对原有软件相关内容进行备份。
(七)相关服务必须符合附件1《沈阳海关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运维服务需求》要求。
六、报送响应文件:
符合相关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沈阳海关(快递建议使用顺丰快递、京东快递)。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6号沈阳海关,张先生,******。
七、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2)本项目公告截止之日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须有“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机构查询记录);
(3)《沈阳海关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运维服务报价单》(请按照附件2所提供模板进行报价),报价超额的,报价无效。
(4)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投标承诺函(详见附件3)。
(5)本公告发布起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材料。
(6)近两年行业相关运维或研发服务证明,如客户服务合同。
(7)※以上材料每页都要加盖公章,装订后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8)※投标单位必须完全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出现材料或内容缺失、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等问题,均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八、报送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算)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704
采购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270
附件1:沈阳海关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运维服务需求.docx
附件2:沈阳海关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运维服务报价单.docx
附件3:投标承诺函.docx
二、项目编号:2024-mh-014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96,000.00元)
四、项目内容:沈阳海关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运维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对支撑关区政务、业务运转的门户网站、hb办公系统及其扩展应用等关级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展数据库备份、日常巡检、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定制开发及功能变更等相关工作,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沈阳海关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运维服务需求》。
五、项目要求:
(一)提供5×8小时工作时间软件故障日常维护服务,7×24小时电话、微信群技术支持服务,以保证第一时间内软件系统恢复正常运行、业务正常开展。
(二)一般的技术问题,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解决故障;遇到突发事件和重大技术问题,由供应商派出专业技术团队赶赴现场提供服务。
(三)定期对软件系统及运行环境进行检查,对于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运行环境硬件问题及时告知客户,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保证系统稳定性。
(四)按需求方提出的关于沈阳海关关区政务、业务运转的门户网站、hb办公系统及其扩展应用等关级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定制功能需求及要求进行开发,准时提交产品。在系统试运行阶段,对所有用户提供系统操作培训,在系统上线运行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和问题应答。
(五)必要的情况下,为我方提供完整项目周期的各类技术和业务说明文档,以方便系统日后的运维和升级所需。
(六)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在进行需求变更、软件升级、系统运行环境迁移等工作前,对原有软件相关内容进行备份。
(七)相关服务必须符合附件1《沈阳海关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运维服务需求》要求。
六、报送响应文件:
符合相关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沈阳海关(快递建议使用顺丰快递、京东快递)。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6号沈阳海关,张先生,******。
七、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2)本项目公告截止之日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须有“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机构查询记录);
(3)《沈阳海关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运维服务报价单》(请按照附件2所提供模板进行报价),报价超额的,报价无效。
(4)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投标承诺函(详见附件3)。
(5)本公告发布起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材料。
(6)近两年行业相关运维或研发服务证明,如客户服务合同。
(7)※以上材料每页都要加盖公章,装订后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8)※投标单位必须完全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出现材料或内容缺失、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等问题,均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八、报送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算)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704
采购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270
附件1:沈阳海关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运维服务需求.docx
附件2:沈阳海关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运维服务报价单.docx
附件3:投标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