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一、 采购内容本次为新租,营业厅地址大东区东建街44-3号11门,共一层,合计面积为95平,做营业厅使用,租赁期限1个月。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18年版)的通知》(中电信辽〔2018〕212号),结合本项目具体要求及标准,本营业厅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白兰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电话:024-******邮箱:******:大东区东建街44-3号11门邮编:110000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日 期: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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