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显微手术设备一批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6
项目概况
******医院显微手术设备一批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SY******
代理机构编号:ZGGJ-LN002-******
******医院显微手术设备一批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465,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65,000.00元
采购需求:购买二台手术显微镜、一台离心机、一台电子注射器、三台电动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验收等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折扣)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所属采购行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否则提供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1
******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信息填报,填报链接为:(******/x/bm?id=76487Ck9) ,将公司信息提交成功后,务必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报名资料。供应商须在系统中上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文件须在系统中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在致电审核通过后,携带上传资料原件至我司报名。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联系方式:孙工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1
联系方式:赵婧涵 024-******;******(赵婧涵)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沈阳南五马路支行
******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婧涵
电 话:******
项目概况
******医院显微手术设备一批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SY******
代理机构编号:ZGGJ-LN002-******
******医院显微手术设备一批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465,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65,000.00元
采购需求:购买二台手术显微镜、一台离心机、一台电子注射器、三台电动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验收等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折扣)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所属采购行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否则提供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1
******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信息填报,填报链接为:(******/x/bm?id=76487Ck9) ,将公司信息提交成功后,务必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报名资料。供应商须在系统中上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文件须在系统中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在致电审核通过后,携带上传资料原件至我司报名。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联系方式:孙工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1
联系方式:赵婧涵 024-******;******(赵婧涵)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沈阳南五马路支行
******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婧涵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