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时间:2024-04-25 16:02:00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沈阳故宫博物院保护设施提升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备案。以沈发改审字〔2023〕1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故宫博物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性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故宫博物院保护设施提升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沈阳故宫博物院保护设施提升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2.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171号 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新建临时建筑1栋,建筑面积为605平方米,改造总面积为18968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18968平方米(不含临时建筑)。主要建设内容为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室外排水改造工程、围墙修缮工程、地面修缮工程、耳房修缮工程、智慧化指挥中心建设工程以及智慧化管理系统建设工程等。 4.招标范围: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 (2)审查招标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关于工程造价部分的内容)。 (3)参加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 (4)要求合同签署完成后,安排专职造价人员常驻施工现场。 (5)负责现场施工签证或对设计变更产生的造价费用进行计算并及时提出合理建议。 (6)负责审核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计划。 (7)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价格和品牌的确认工作并提交招标人审查。 (8)负责工程造价控制并及时与设计概算进行对比同时将对比分析报告提交招标人。 (9)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纠纷时,为招标人提供造价咨询处理意见。 (10)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时涉及的工程造价业务。 (11)负责工程项目结算并出具结算定案单等。 (12)负责完成未来政府审计部门对项目造价咨询工作提出疑问的最终解释解答等相关工作,并同时向发包人进行汇报。 (13)项目审计时的造价配合工作。 (14)完成与造价控制工作有关的其它服务。 (15)每周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汇报全部工程的成本商务类进展情况。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后止(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6.项目总投资: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约29016.83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额204.68万元。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 号的相关规定;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25日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06日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孙诗瑶 姓名:孙诗瑶 单位:沈阳故宫博物院 单位:沈阳故宫博物院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务:项目负责人 招标工作负责人职称:无 招标工作负责人职称: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故宫博物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171号 联系人:孙诗瑶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529 联系人:陈宇杰、孟杰 电话:******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