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医院
******医院二期电梯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医院电梯维保即将到期,为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现对10台三洋电梯进行维保,运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5522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医院电梯维保即将到期,为保证电梯正常运行,需要有专业化的维保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第三条规定:“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第三条规定:“公共交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由制造单位维保。” 我院属于公共场所,使用的沈阳三洋电梯,技术含量高,对维修保养的要求已不同于过去简单的清洁润滑和机械******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是沈阳三洋电梯在全国区域授权维保服务的唯一单位,也是电梯制造单位的子公司,配置有完善的专业工具,扎实的技术能力,严格按照电梯的规范保养工艺进行保养,并能提供三洋电梯原厂的优质备品配件,无其他替代品牌和替代性。为保障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符合辽宁省财政厅采购处《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相关文件第二章第三条中第六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相关文件要求,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沈北路152号三洋重工产业园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此项目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预算金额:55522元/年
履约期限: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乙方提出续签申请,甲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综合考评情况,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不予续签合同。)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医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4号
联系方式:祝老师/02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24-1号
联系方式:刘越一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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