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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于洪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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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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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1-16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114-00117

项目名称:于洪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与环卫融合电视媒体宣传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松山西路120-7号(1-20-2)

中标(成交)金额:790,000(元)

评审总得分:87.5(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物资保障服务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5年01月15日 11时29分51秒

废标情形: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与环卫融合电视媒体宣传

服务类

名称:于洪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项目采购(C******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全年专题节目设计、专题包装设计、全程编辑、剪辑,以及每月的新闻播报等宣传工作,均需涵盖在响应报价之内。同时,使用的宣传设施、道具、奖品等也全部包含在内,确保宣传工作的全面性与专业性。

服务要求:(一)垃圾分类品牌宣传自主开展垃圾分类品牌宣传活动。包括:1.分类大集 2.有害换有爱 3.分类大讲堂 4.七嘴八舌话分类 5.垃圾去哪儿6. 垃圾分类进校园 7. 自主孵化特色垃圾分类宣传活动8配合开展农村垃圾分类活动。分类大集每月至少开展2次,全年不少于24场;有害换有爱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年不少于12场;分类大讲堂每月至少开展2次,全年不少于24场;七嘴八舌话分类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年不少于12场;垃圾去哪儿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年不少于12场;垃圾分类进校园每月开展2次,全年不少于24场,以上活动包含喷绘背景布、展示板、音频控制台、音响麦克、活动主持人、摄影摄像及工作人员、礼品奖品和车辆等一切费用。供应商要配合采购人做好一年一度的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以及沈阳市劳动竞赛暨于洪区生活垃圾分类劳动竞赛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包括喷绘背景布、展示板、音频控制台、音响麦克、活动主持人、摄影摄像及工作人员、礼品奖品和车辆以及活动中产生的误餐费等费用。自主孵化特色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场次,包含展示板、活动主持人、摄影摄像及工作人员、礼品奖品和车辆等一切费用。以上宣传活动内容及场次根据市定考核内容变化而增减,确保市考核不丢分。(二)垃圾分类亮点宣传:(区里每月打造的亮点宣传)对******居民、督导员、宣讲员、志愿者、教育系统、沿街商铺、商超和企业等”开展相应的宣传报道。(四)垃圾分类宣传渠道要求:1.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自媒体******电视台所属电视及广播各栏目;(传统媒体(报纸,电视)宣传每月不少于3篇次)3.新媒体①门户网站:新浪、网易、搜狐、腾讯、百度、今日头条;②一般新媒体:沈阳网、沈阳发布、云盛京、指尖沈阳;(新媒体(门户网站、一般新媒体)宣传每月不少于3篇次)5.全年在央级(CCTV)新闻媒体频道发布不少于1次的电视新闻;人民日报或新华社发布不少于1次的文字新闻;国家级新媒体(人民网、新华网)发布不少于2次的新媒体新闻。5.在大美于洪视频号、于洪垃圾分类抖音号、快手号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垃圾分类、环卫及除运雪等相关宣传。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采购人验收报告填写。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本项目的宣传内容必须经过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如未经采购人审核而引起的质疑、投诉、侵权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予结算服务费,给采购人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和消除影响。 采购人根据垃圾分类工作安排,采购项目可进行调整,合同总价不变。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兴海、方长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与环卫融合电视媒体宣传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075.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物资保障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30-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龙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更正发售稿(2024.1.6):241154于洪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项目采购-磋商.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与环卫融合电视媒体宣传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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