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发改审〔2024〕28号
******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康平县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外中水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康平县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外中水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4-210123-04-05-663587?
******建设局
四:建设地址:康平县城区内。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重力流管道工程:铺设重力流管道,采用 DN300 HDPE 双壁波纹管长30米,DN300无缝钢管长5米,起点为城北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提升泵站,终点为污水处理厂DN800出水管道;安装检查井3座、闸槽井1座等。2、泵站工程:新建城北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提升泵站 1 座(规模 1500 吨/日);新建调节池 1 座,采用 150 立方米储水罐等。 3、压力流管道工程:铺设城北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提升泵站至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水回用压力管线,采用 De225 聚乙烯 PE 管,总长 4260 米;安装闸阀井 6 座、排泥湿井2座、排气阀井1座等;恢复因施工破坏的沥青混凝土路面2076 平方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526.56万元,其中工程费439.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2.06万元,预备费15.34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七、建设工期:9个月。
接文后,请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其它建设条件,按照项目“四制”和“三同时”要求,抓好实施工作。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