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沈阳海关变更开发内网门户网站“沈阳海关派驻监督一点通”功能模块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mh-013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
四、项目内容:沈阳海关拟对内网门户网站“沈阳海关派驻监督一点通”功能模块进行变更开发。该模块着力提升派驻监督工作日常信息化水平,实现各党委派驻纪检组组内、监察室和各党委纪检组之间工作信息化数字化。依托沈阳海关门户网站,对派驻监督日常工作实时留痕、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调研、重点案例和法律法规展示工作进行高效实时管理,进一步拓展监督方式方法。相关要求详见《开发服务要求》。
五、项目要求:符合沈阳海关门户网站整体建设要求。熟悉海关移动门户应用插件开发(非原生app),具有基于海关h4a平台开发经验。项目工期20天,验收合格后付款。
六、报送响应文件:符合相关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沈阳海关。(快递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京东快递)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6号沈阳海关,张先生,******
七、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供应商应根据系统应用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实施的响应内容文件。
(三)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须有“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机构查询记录)。
(四)供应商应根据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格式自拟,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
(五)※以上材料每页都要加盖公章并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六)※投标单位必须完全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出现材料或内容缺失、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等问题,均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八、报送截止时间:自本项目发布起3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算)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采购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附件:沈阳海关变更开发内网门户网站“沈阳海关派驻监督一点通”功能模块服务需求.docx
二、项目编号:2024-mh-013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
四、项目内容:沈阳海关拟对内网门户网站“沈阳海关派驻监督一点通”功能模块进行变更开发。该模块着力提升派驻监督工作日常信息化水平,实现各党委派驻纪检组组内、监察室和各党委纪检组之间工作信息化数字化。依托沈阳海关门户网站,对派驻监督日常工作实时留痕、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调研、重点案例和法律法规展示工作进行高效实时管理,进一步拓展监督方式方法。相关要求详见《开发服务要求》。
五、项目要求:符合沈阳海关门户网站整体建设要求。熟悉海关移动门户应用插件开发(非原生app),具有基于海关h4a平台开发经验。项目工期20天,验收合格后付款。
六、报送响应文件:符合相关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沈阳海关。(快递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京东快递)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6号沈阳海关,张先生,******
七、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供应商应根据系统应用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实施的响应内容文件。
(三)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须有“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机构查询记录)。
(四)供应商应根据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格式自拟,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
(五)※以上材料每页都要加盖公章并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六)※投标单位必须完全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出现材料或内容缺失、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等问题,均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八、报送截止时间:自本项目发布起3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算)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采购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附件:沈阳海关变更开发内网门户网站“沈阳海关派驻监督一点通”功能模块服务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