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告时间:2024-11-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JH24-210112-01627 二、项目名称: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北站路146号(1-15-7)) 中标(成交)金额:515,527(元) 评审总得分:90(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东北世贸广场i区(新地中心1号楼)13层(电梯楼层16层)01A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295,200(元) 评审总得分:84.6(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电子运维服务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0-4号(8-19) 中标(成交)金额:357,400(元) 评审总得分:81.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服务类 名称:电子卷宗扫描服务(C******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投标需求;详见附件《服务需求响应表》 服务要求:满足投标需求;详见附件《服务需求响应表》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服务类 名称:集约送达服务(C******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项目;详见附件《服务需求响应表》 服务要求:按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项目服务要求执行;详见附件《服务需求响应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按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执行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电子运维服务 服务类 名称:电子运维服务(C******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执行;详见附件《服务需求响应表》 服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详见附件《服务需求响应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晓蕙、黄河清、孙大超、王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1.5%×80%,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186.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1.5%×80%,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542.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电子运维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1.5%×80%,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28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法院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6甲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 ******-813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巍、张彬、杨海健 电 话:******-8131 十、附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有限公司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电子运维服务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03.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