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电子票据系统维保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及服务商名称:
2. 采购总预算:¥49500.00元/年
3. 服务期:2024.09.01-2025.08.31,合同期满后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满意,本合同可续签一年,由双方另行签订。
二、申请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在我院财务科使用,可实现医疗收费票据电子化,提供线上查询、下载电子票据功能,该系统使******有限公司进行维护,该单位是系统开发厂商授权服务企业,且有系统开发、维护的能力,由于技术上的专业要求,其他公司无法满足该系统的开发、维护要求,只能由该厂商提供专业服务,不适宜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应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即“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故我院申请的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四、单一来原采购公示说明。
电子票据系统维保服务单一来原采购事项,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院监察科(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公示日期:2024.08.13
******医院信息网络中心
联系人:辛涛 电话:024-******-7132
******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 王淑莹、郭迪飞 电话:024-******-7336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及服务商名称:
项目名称 | 预算价格(元) | 服务商 | 服务 期限 | |
1 | 电子票据系统维保服务 | 49500.00元 | ******有限公司 | 1年 |
合计 | 49500.00元 |
2. 采购总预算:¥49500.00元/年
3. 服务期:2024.09.01-2025.08.31,合同期满后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满意,本合同可续签一年,由双方另行签订。
二、申请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在我院财务科使用,可实现医疗收费票据电子化,提供线上查询、下载电子票据功能,该系统使******有限公司进行维护,该单位是系统开发厂商授权服务企业,且有系统开发、维护的能力,由于技术上的专业要求,其他公司无法满足该系统的开发、维护要求,只能由该厂商提供专业服务,不适宜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应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即“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故我院申请的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四、单一来原采购公示说明。
电子票据系统维保服务单一来原采购事项,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院监察科(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公示日期:2024.08.13
******医院信息网络中心
联系人:辛涛 电话:024-******-7132
******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 王淑莹、郭迪飞 电话:024-******-7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