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生物质炉具配套燃料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22-00118 ******街道生物质炉具配套燃料采购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一、采购内容
根据市清************办事处采购生物质炉具配套燃料1650吨。
二、技术要求
燃料为生物质炉具配套使用有机环保固体压缩块,燃料少烟无气味。生物质燃料需要达到热量3000大卡以上,提供2023年1月至今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2024年12月14日前交付(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街道黄北村委会后院、黄南村委会后院、第二社区老市场垃圾场可作为临时堆放生物质燃料场地,配送到户后场地清扫干净。
3.配送要求:中标人需严把质量、注重服务、配送及时。
4.报价说明:报价包含货物价格、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税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供发票后,支付全部合同款。
6.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14日前交付(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满足《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解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确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办事处 地 址: ******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2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美竹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