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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智慧教育云平台(一期)-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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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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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智慧教育云平台(一期)-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1-20

   项目概况

皇姑区智慧教育云平台(一期)-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5-00002 项目名称:皇姑区智慧教育云平台(一期)-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12900 最高限价(元):4129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

1.建设目标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强国方针,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学校已建平台、应用,汇聚教育应用及数据,健全覆盖全域全流程的教、学、管、评、测信息化服务体系。在沈阳市皇姑区教育数******学校的教育体系,为教育治理、评价、教学提供支撑。加快促进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推动教育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从而破解教育发展难题,引领和支撑沈阳市皇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2.建设任务

通过皇姑区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和“因材施教”能力,提升教育质量,建立多样化的教学模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供给。用区域统一建设、区校两级应用的模式,打造“1+6+1+N”的一体化数字化架构,具体为一个数字底座、六大提升工程(教学提质增效工程、资源共建共享工程、教育精准治理工程、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素质教育示范工程)、一个教育空间和N个应用场景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供给,实现教育信息化全区一盘棋,提供教育民生服务,提升教育社会服务的满意度。

3.总体设计

建设基于全区教育用户全生命周期、涵盖教育管理、教学全过程的沈阳市皇姑区智慧教育云平台,整合优化现有各类教育平台(系统),形成智慧教育应用体系,重点打造内容如下:

******管理中心、运维监控中心、数据治理中心、共性开放工具等。

六大工程:基于六大提升******学校管理提升工程)构建沈阳市皇姑区教育业务应用体系,包括智慧管理、智慧评价、资源共建共享、智慧教学等业务应用。同时提供教育大数据分析及应用服务,包括领导驾驶舱、智慧教育一张图等。

一个教育空间:对接沈阳市皇姑区现有的人人通空间,实现空间与各引用系统的统一对接和互联互通。

二、服务需求:

(一)建设规模:

************学校级管理员45个,学生用户约8万个,教师用户约1万个。

(二)服务内容:

1、总体要求

在服务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项目建设文件,供应商承担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总则及各分册的要求,对各系统的质量、进度、投资、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进行项目的合同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文档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实施管理,负责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使项目建设按既定目标顺利进行。

2、项目组织及技术总体方案的把关

(1)   审核和确认项目实施单位的总体技术方案;

(2)   审核和确认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实施方案;

(3)   审核和确认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及质量控制体系;

(4)   审核和确认项目实施单位的配置管理方案;

(5)   审核和确认项目实施单位的测试计划;

(6)   审核和确认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进度计划;

(7)   明确项目质量控制的关键性环节;

(8)   根据采购人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的合同,确定本次项目实施和验收的技术标准;确定验收相关要求。

3、项目质量控制:

(1)  软件开发质量的控制:

软件开发阶段性计划的审核和确认;

对软件开发项目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了解和掌握,并对软件开发、软件测试与软件验收各个阶段进行把关;

对承建单位的软件开发质量进行审核;

源代码、应用程序及相关文档的移交验收等;

对软件开发是否符合系统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等进行审核和确认;

提供相应的软件测试报告。

(2)  系统集成质量的控制:

a)    系统集成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b)    对采购的硬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和验收;

c)    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d)    参与对系统集成的总体验收。

(3)  系统安全质量控制:

a)    负责系统安全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b)    对安全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配置过程的监督。

(4)  培训的质量控制:

c)    审核确认项目实施单位的培训计划;

d)    监督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

e)    审核确认项目实施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4、项目进度控制:

a)    审核项目实施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b)    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c)    当工期目标出现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5、项目投资控制:

a)    通过对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和项目实施中的方案及设计的评估和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和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b)    协助采购人将付款进度与项目质量和形象的进度结合起来;

c)    负责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相关审核报送工作;

d)    负责项目决算初审工作,并及时将审核结果上报采购人。

6、项目合同管理:

e)    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运维商按时履约;

f)    对合同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g)    对项目暂停,复工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h)    对合同变更、索赔、违约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i)    根据合同约定,审核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

j)    建立变更控制系统;对项目变更控制,明确界定项目变更的目标,防止变更范围的扩大化,加强变更风险以及变更效果的评估;

7、信息管理/项目文档管理:

a)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出相应的项目文档管理规范;

b)    做好监理日记及项目大事记;

c)    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与存档;

d)    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

e)    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

f)    提交验收所需的管理文档汇编;

g)    项目周报、月报;

h)    监理通知单;

i)    阶段性项目总结。

8、项目安全的管理:

a)    协助采购人审核监测系统建设的有关安全保密项目技术方案;

b)    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控制。

9、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

a)    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防止被非授权使用;

b)    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审核,保证不在本项目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

10、项目的协调和组织:

a)    接受委托,负责协调项目所涉及的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b)    供应商应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项目例会、专题讨论会、专家评审会、问题通报会、项目监理协调会、项目监理交底会、阶段工作总结会、阶段以及最终验收会和参与实施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等。

11、移交及质保相关服务:

a)    组织做好验收、移交工作;

b)    组织、督促做好整个质保期内相关维护工作。

(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在执行服务合同时建立监理项目组,在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后方可解散,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责任;

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工具;

3、供应商应遵守相应的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监理文件制度、监理记录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保证监理工作协调有序的进行;

4、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服务大纲,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规定具体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5、供应商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符合项目监理服务大纲的要求,并应结合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可操作;

6、供应商应该在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几个方面对项目采取必要和完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竣工;

7、供应商必须定时(每周)向采购人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四)供应商的责任:

1、供应商有责任为采购人提供项目顾问咨询意见,有义务帮助项目实施单位实现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

3、如果项目实施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追究有关承建单位的责任;

4、供应商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和物品属采购人所有,在监理服务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设备和剩余物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采购人。

(五)服务形式:

本次项目要求供应商配备专业熟练的监理团队专门为其服务,为了保证监理服务的质量,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证书名称为信息系统监理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新标准实行则按最新标准执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注:1.本招标文件所提到的规范或者政策文件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2.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验收合格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0日17时00分至2025年0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教育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22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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