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于洪区煤改洁配套农房节能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备案。以沈于发改审(多)字【2024】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于洪区煤改洁配套农房节能改造项目-农房节能改造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街道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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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8月07日 开工至 2024年10月31日 竣工 |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资质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6.其它要求:(1)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EPC 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EPC 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均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刘女士 | 姓名: | 刘女士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汇路130号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802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刘女士 | 联系人: | 张密、高杨晨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张密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