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时间:2024-10-31 00:00:00
项目概况 ******街道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2-01599 ******街道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低位发热量5800大卡/千克;(2)全硫<0.5%;(3)灰份<16%;(4)挥发份:28%以上; (5)全水份:12%以下;(6)焦渣特征:2-3;(7)经第三方检测热值低于规定按单位热值扣款;(8)包装采用40kg(左右)包装袋;共采购约370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成交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2.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浑南区新硕街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备份文件形式。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现场U盘形式存储的备份电子文件未递交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现场解密供应商需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也可以远程解密。解密时间60分钟。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常富线与125县道交叉口西南150米 联系方式:段先生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7号(招商局大厦A座508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琳琳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