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沈阳海关2023年绩效评价及2025—2027年项目支出规划预算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mh-007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元)
四、项目内容:沈阳海关拟采购2023年绩效评价及2025—2027年项目支出规划预算评审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按照财政部《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沈阳海关隶属铁西海关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该单位2023年资金规模185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1.23万元,项目支出77.99万元),并出具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对沈阳海关2023年海关仪器设备购置及能力保障专项(项目金额392万元,涉及1个预算单位)、进出口食品及化妆品安全专项(项目金额20.11万元,涉及1个预算单位)、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专项(项目金额130.86万元,涉及5个预算单位)、口岸公共卫生安全专项(项目金额61.05万元,涉及5个预算单位)四个二级项目进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并出具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按照财政部《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则及评分要求,对沈阳海关2025—2027年项目支出规划开展预算评审,二级项目数量约为26个,项目资金规模约为1.5亿元,对各二级项目进行编报指导、提出修改意见,并出具二级项目预算评审报告。
五、项目要求:供应商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等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并具备近三年内为中央财政预算单位提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及预算评审相关工作经验。且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开展2023年绩效评价及2025—2027年项目支出规划预算评审服务,并出具绩效评价及预算评审报告。
六、报送响应文件:符合相关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沈阳海关。(快递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京东快递,如因快递原因响应文件未能按时送达或采购人未收到快递送达提醒等均视为报名无效)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6号沈阳海关,张先生,******。
七、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2)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须有“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机构查询记录);
(3)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报价单(请自行设计格式并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5)※近三年内投标人与相关中央财政预算单位签订的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及预算评审相关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一份(合同或协议上须包含签订日期,合同内容必须与本项目内容相关,其中合同内容中如有涉及商业机密等可不随附。);
(6)※以上材料每页都要加盖公章并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7)※投标单位必须完全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出现材料或内容缺失、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等问题,均视为响应文件无效,特此说明。
八、报送截止时间:自发布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算)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女士******582
采购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270
二、项目编号:2024-mh-007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元)
四、项目内容:沈阳海关拟采购2023年绩效评价及2025—2027年项目支出规划预算评审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按照财政部《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沈阳海关隶属铁西海关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该单位2023年资金规模185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1.23万元,项目支出77.99万元),并出具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对沈阳海关2023年海关仪器设备购置及能力保障专项(项目金额392万元,涉及1个预算单位)、进出口食品及化妆品安全专项(项目金额20.11万元,涉及1个预算单位)、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专项(项目金额130.86万元,涉及5个预算单位)、口岸公共卫生安全专项(项目金额61.05万元,涉及5个预算单位)四个二级项目进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并出具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按照财政部《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则及评分要求,对沈阳海关2025—2027年项目支出规划开展预算评审,二级项目数量约为26个,项目资金规模约为1.5亿元,对各二级项目进行编报指导、提出修改意见,并出具二级项目预算评审报告。
五、项目要求:供应商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等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并具备近三年内为中央财政预算单位提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及预算评审相关工作经验。且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开展2023年绩效评价及2025—2027年项目支出规划预算评审服务,并出具绩效评价及预算评审报告。
六、报送响应文件:符合相关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沈阳海关。(快递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京东快递,如因快递原因响应文件未能按时送达或采购人未收到快递送达提醒等均视为报名无效)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6号沈阳海关,张先生,******。
七、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2)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须有“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机构查询记录);
(3)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报价单(请自行设计格式并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5)※近三年内投标人与相关中央财政预算单位签订的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及预算评审相关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一份(合同或协议上须包含签订日期,合同内容必须与本项目内容相关,其中合同内容中如有涉及商业机密等可不随附。);
(6)※以上材料每页都要加盖公章并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7)※投标单位必须完全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出现材料或内容缺失、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等问题,均视为响应文件无效,特此说明。
八、报送截止时间:自发布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算)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女士******582
采购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