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监测中心2024年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AS.2401)******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AS.2401
******监测中心2024年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220,000.00元(资金来源: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其他商品服务费220,000.00元)
最高限价:当日市场价格的100%
******监测中心2024年度食堂物资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或预算资金执行结束,两者先到为主。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购买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如是电子邮件购买采购文件,******,邮件题目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电话:0412-******)。经过代理公司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
******有限公司开标室(鞍山市铁东区华润置地广场3号楼702)接收人:杨雪亮041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由顺丰速运公司负责邮寄,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送达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派代表将响应文件送至指定地点(邮件外封皮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否则后果自负),存放响应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监测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常青街3-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华润置地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乔、杨雪亮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