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沈阳市辽中区龙口泉酒厂年产2000吨白酒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龙口泉酒厂年产2000吨白酒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沈阳市辽中区龙口泉酒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3月8日-2024年4月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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